【InfoQ中文站】BJUG的创始人李默在一篇题为“敏捷的弱点”的文章中指出,“当你没有办法改变你周边的人、部门、公司做事方式的时候”,敏捷方法的适用性会降低。他进一步举例说:
在某些公司,由于各种原因,一个团队的敏捷程度完全取决和他们合作的部门或公司的敏捷程度。在一个项目中,我的一个同事所在的团队需要和数据库部门以及另 一个开发部门协作,从而完成一个系统集成应用,然而,他们没有数据库的操作权限,同时另一个部门的API尚未就绪。他们很快就开发完毕自己所分配的部分功 能,在等待中不断的催促和协调另外的部分。一个几周的工作,硬生生的被拖到了三个月。
敏捷的效果需要在合作各方都采用敏捷方法时才能得以充分发挥。正因为如此,一种广泛存在的看法认为:敏捷的推行必须由组织高层由上而下地进行。在“敏捷中国”用户组的一个讨论中,网名photoman的网友这样说道:
要想实行某种制度,首先必须要取得从上至下的一致看法,获得得到大多数人的同意并从公司行政角度加以制度化。如果敏捷实践只是一个人或者一个小组的试验性的工作,那首先不能不考虑公司利益,不向上级请示就开干,这样做有违职业操守,如果无人作主不论如何不应该启动,至少你没有理由说服领导层决策,这样的做法只能算蛮干。
但这样一来,敏捷的推行者们往往陷入一个两难境地:要实际推行敏捷,需要首先得到高层的支持;但没有实际推行敏捷之前,又拿不出证据来说服高层。面